2007年6月1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所持股票连跌停 迁怒媒体打官司
法院:无利害关系不予受理
刘建

  不久前股指连续走低,股民郭先生的股票接连跌停,他“迁怒”到自己刚看过的一份金融专业报,一纸诉状递进上海浦东新区法院,要求报社赔偿其经济损失2640元。日前,法院经审核后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。
  郭先生在诉状中称,5月23日他买了一份专业证券报,该报第一版刊登了一篇有关调整证券印花税方面的文章,文中有“未听说近期将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”之类的文字表述。由于此前一直注意股票市场上流传的有关印花税调整的信息,在看了上述报道后,郭先生便认为国家近期对印花税不会做相关调整,于是重新改变了投资策略,于5月29日买入“SST长岭”2000股,每股价格11.20元,市值22400元。但让人未曾料到的是,翌日印花税税率就从千分之一调整为千分之三,其刚刚购买的股票连续跌停,损失数千元。郭先生认为,自己的这次投资策略失败完全是因为看了那篇“报道失实”的文章,故诉至法院要求报社赔偿其经济损失。
  法院认为,郭先生与报社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,且报刊报道仅为郭先生投资决策的一个参考而非决定因素。法院审核后决定对郭先生的起诉不予受理,并向其告知了法律的相关规定。郭先生对此决定表示接受。